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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文化大學學術倫理委員會設置辦法(110.6.9)

中國文化大學學術倫理委員會設置辦法(110.6.9)

109.02.12 第1765次行政會議通過
109.05.29 108學年度第2次校務會議通過
110.04.14 第1778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
110.06.09 109學年度第2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

第一條 中國文化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為積極維護學術倫理、研究誠信、處理違反學術倫理案件,特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 理案件處理原則及本校學術研究倫理治理架構設置要點第四點規定,設置學術倫理委員會(以下簡稱學倫會)。

第二條 學倫會置委員十七至二十一人,由副校長、教務長、研發長、各學院教師代表一名及不少於二人之校外專家學者組成,副校長為主任委員。
各學院教師代表由各學院教師評審委員會推選專任教授一人擔任,學院並須另列候補名單兩名。
校外專家學者委員由副校長提名,其名單包含候補委員兩名。
第二項及第三項委員名單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通過後,報請校長聘兼之。

第三條 學倫會委員任期一年,但各學院教師代表委員任期二年。連選得連任。各學院教師代表委員在任期中出缺時,由該學院候補委員遞補之,其任期以補足所遺任期為限。
校外專家學者於任期中出缺且不足二人時,由副校長提名,並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通過後遞補之,其任期以補足所遺任期為限。但每次改聘人數以不超過委員總人數二分之一為原則。

第四條 學倫會之會議由主任委員召集之。
各委員依其學術專長屬性分為人文社會(文、國際、法、社會科學、商、新傳、教育、藝術)、自然工程(理、工、農、環設、體健)等兩大領域任務小組。 
本會設副主任委員二人,由兩大領域任務小組各組推派一人擔任。
主任委員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或迴避時,由副主任委員互推一人代理之。副主任委員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或迴避時,由該屬領域任務小組委員互推一人代理之。

第五條 學倫會開會時,應有全體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。一般事項之決議,以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行之。但調查報告之通過等重大事項之決議,應以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行之。

第六條 檢舉案件處理過程中,學倫會委員之迴避原則應符合下列規範:
(一)所有案件皆適用行政程序法第三十二條所定內容。
(二)若案件涉及送審教師資格者,適用教育部「專科以上學校教師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處理原則」第六點所定內容。
(三)非涉及送審教師資格之其他學術倫理案件,適用教育部「專科以上__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」第十三點所定內容。
如有迴避之情事,迴避之委員不計入前條決議之全體委員總數

第七條 學倫會之委員就所接觸資訊應予保密。
學倫會審議案件不公開。
學倫會處理之案件如涉公共利益,學倫會得適切對外說明,不受前二項規定限制。

第八條 本辦法未規定者,適用其他相關法令規定。

第九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及校務會議通過後發布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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